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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5]3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19日和12月20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2月19日上午: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2月19日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上午: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8日9:00开始至10月26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津发改价费[2012]814精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16日0:00开始至 12月18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精神,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2月20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4号)文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关键字:消防工程师|南京消防工程师培训班|消防工程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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