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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 (一)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2月19、20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与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关键字:消防工程师|南京消防工程师培训班|消防工程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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