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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5〕3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28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公安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9日一天、12月20日半天,共一天半时间,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2月19日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2月19日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报考级别为免试1科): 关键字:消防工程师|南京消防工程师培训班|消防工程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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