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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5〕2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2月19、20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四、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四、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10月22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关键字:消防工程师|南京消防工程师培训班|消防工程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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