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2月19、20日两天。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关键字:消防工程师|南京消防工程师培训班|消防工程师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