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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原《标准》要求申报的,按《建筑业企业*申报材料清单》相应事项核定,颁发旧版《建筑业企业*证书》。2016年7月前必须按照《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给企业*证书旧证换新证,过渡期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证书失效。 2、以新《标准》要求申报的,按《建筑业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重新核定,颁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3、过渡期内,企业申请*升级(含一级升特级)、*增项的,*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1、未申请《建筑业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新《标准》要求申报
2、拥有旧版《建筑业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旧证换新证
3、申请升级、增项的企业原有资产和人员不再检查,因升级、增项要求而新增的资产和人员按照新《标准》监督检查是否满足*条件
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证书失效,未换新证的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申报。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新政策推断,住建部只是简化*换证的手续。过渡期后,建筑企业按照更严苛的新《标准》实施企业管理,因此建造师制度对建造师的数量只会加强,不会消弱。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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